摩尼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993页(467字)

旧译“明教”、“明尊教”或“牟尼教”。

3世纪由波斯人摩尼创立。吸收了琐罗亚斯德教(中国称“袄教”或“拜火教”)、基督教、佛教与诺斯替教的一些思想而形成自己的教义。主张善恶二元论,称宇宙原由善神(光明之神)创造,而被恶神(黑暗之神)所腐蚀,摩尼则为善神派出的最后的“先知”,以拯救被恶神腐蚀的世界为己任。

所奉主要经典为《彻尽万法根源智释经》。

以“三封”(手封、口封、胸封,即戒酒肉、戒行恶、戒淫欲)、“十戒”(戒拜偶像、说谎、贪、杀、淫、盗、诈伪、二心、惰等)为主要戒律。教团中立教师、教监、牧僧、选民、听众五个教阶。

摩尼曾得到萨珊王朝沙波尔一世的支持,后因对萨珊王朝的国教琐罗亚斯德教构成威胁,在瓦拉姆一世时被处死。该教主要传播于亚洲、北非及南欧地区。

7世纪传入中国。

唐代宗大历三年(768)应回纥之请,诏令于长安建摩尼教大光明寺,并在荆、洪、扬、越各州及河南府、太原府建寺。后被严禁,转为秘密宗教活动于民间。五代粱末的母乙起义与宋方腊起义都曾利用摩尼教组织形式。

清代后不复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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