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縻府州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012页(203字)

唐、宋时期中央政府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机构的泛称。

“羁縻”意为联系、牵制。即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行政机构,大者如都督府,小者为州,以当地民族首领为都督或刺史,用以加强中央政府与这些地区和民族的联系及对他们的控制。

都督、刺史职位世袭;府、州隶于都护府。据《新唐书·地理志》载,唐时有羁縻府州856个。

宋代沿用此制,于部分地区设置。明代亦沿用,但改称羁縻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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