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1页(651字)

是高度发展、高度完善并高度组织起来的特殊物质——人脑的机能,是人所特有的对客观现实的反映。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恩格斯说:思维和意识“都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它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不言而喻,人脑的产物,归根到底亦即自然界的产物,并不同自然界的其他联系相矛盾,而是相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4-75页)人类意识的产生不仅同高级神经系统的发展密不可分,而且同劳动也是紧密相联的。劳动和在劳动基础上产生的语言,都是人脑产生和意识形成的主要推动力量。因此,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永远是这种产物。自从阶级社会存在以来,人们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着,因此,反映社会现实的各种意识形态,都有阶级性,并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意识对物质的反映是能动的。意识使人能够用从客观现实中引出的概念、思想、计划等来指导自己的行动,使行动具有目的性、方向性和预见性。

因而意识能反过来对物质发展进程起巨大的促进或阻碍作用。

客观唯心主义者把意识归结为“宇宙精神”的表现或神的启示;主观唯心主义者把意识归结为心灵的自由创造。

马克思以前的唯物主义者一般虽然承认意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但忽略了意识对客观现实的反作用;庸俗唯物主义者则把意识和物质看作同样的东西。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科学地解决了意识的起源和本质问题,肯定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指出了它是存在的反映,又对存在起巨大的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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