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68页(412字)

真理的对称。

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在人的认识过程中,由于认识过程的曲折性和复杂性,产生某些错误是难免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贯正确”的人是没有的。当然,谬误难以完全避免,是就个人、阶级和社会集团的认识全过程讲的,而对某一具体事物的认识,谬误并不是注定难免的。减少认识上的失误、避免大的失误是可能的。因此,应该使自己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相符合,达到真理性的认识。

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同谬误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真理超出一定界限就可能会转化为谬误。

同样,谬误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转化成真理。

因为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吃一堑长一智”,失败是成功之母。人们对谬误进行科学的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就可能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认识,使谬误转化成真理。

正如恩格斯所说: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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