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126页(419字)

封建社会城市中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同业组织。

组织行会的目的是限制竞争,解决业主困难和保护同行利益。行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行会大会。

行会大会选举会长和监事,处理行会内部重要事务并通过行规。行会规定,不允许有来自外部和起自内部的竞争,不允许行会成员有不均等的生产条件和不均等的营业机会。对行会成员招收学徒的数目、劳动时间、产品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成本价格及使用的工具,都有严格的规定。原料的采购,产品的销售,由行会统办。

会员违犯行规,就受到惩罚,为此,还专门设立了法庭。行会内部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分师傅(行东)、帮工、学徒三个等级。

由于行会排斥竞争、限制雇工、保持均等的生产条件等,这就造成行会手工业在生产上墨守成规、反对改革,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加剧了行会内部手工业者的竞争。

在封建社会末期,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行会手工业者分化出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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