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130页(358字)

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间的社会生活组织。

家庭和婚姻有密切的关系,婚姻是产生家庭的前提,家庭是缔结婚姻的结果。婚姻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由此又产生出父母、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的职能、性质、形式、结构以及和它相联系的道德观念,随生产方式的变更而变更。

在阶级社会里,不同阶级的家庭有着不同的家庭关系。

男性支配女性,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家庭关系的普遍特点。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影响很深。

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从本质上说是建立在全钱关系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的家庭关系同一切男尊女卑、漠视父母、夫妻和子女利益的剥削阶级家庭关系完全不同,它以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互相敬爱、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养老育幼的义务为显着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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