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销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33页(282字)

它是我国对资本主义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的中级形式。

经销,指的是国营商业与私营商业通过签订经销合同,国营商业将指定的商品交给私营商业销售,私营商业按批发价格进货,按规定价格出售商品,从中取得利润。代销,是指国营商业把商品委托私营商业代为销售,私营商业按国营商业价格出售商品,并取得代销手续费。由于承担经销和代销的私商都不能再向市场购进属于经销或代销的同类商品,因此,使得私营商业的货物来源只能依赖于国营经济,从而,加强了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本主义剥削和经营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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