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34页(392字)

以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小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生产。

主要指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生产。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存在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

在各社会中它都不占统治地位。

其特点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生产工具简陋、规模狭小、经营分散、技术保守。它包括自给性小生产和小商品生产。在商品货币关系还不发达的条件下,个体农业生产基本上是自给性小生产。为了交换而进行的小商品生产,即简单商品生产。在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个体经济不断地向两极分化,并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中,通过合作化道路把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保留的一部分小生产,对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满足人民各方面的需要,具有积极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