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产到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97页(315字)

是在集体经济组织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的前提下,以农户为单位,按一定产量承包责任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一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包产到户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部作物包产到户,即集休经济组织坚持土地和大中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将土地按人口或按劳力比例划分到户耕种,对承包户实行包产、包工、包费用,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包产以内的产品由集体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另一种是部分作物包产到户,即根据承包耕地的情况,确定承包作物的产量、用工,按各户承包任务发给一定的生产费用和生产资料,承包户负责作物的种、管、收,超奖减罚;包产以内的产品交集体,按工分参加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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