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剩余劳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98页(253字)

社会主义的必要劳动的对称。

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的全部劳动中除去必要劳动后余下的那部分劳动。它在产品上表现为用于社会公共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那部分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剩余劳动是雇佣工人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体现着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对抗性关系。

社会主义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已不存在这种对抗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剩余劳动范畴具有崭新的社会内容。社会主义的剩余劳动为劳动者公共所有,用于社会公共需要,不体现任何剥削关系,其实质就是劳动者为社会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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