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国民收入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04页(408字)

即社会主义国家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所创造的新价值的总和。

从实物形态看,它表现为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当年新创造出来的那一部分物质财富,即社会总产品中扣除同期内用于补偿已消耗掉的生产资料以后余下来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国民收入是由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创造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如文教部门、国家机关以及商品销售部门等,由于不生产物质资料,因而也不创造国民收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大部分为资产阶级所占有,它体现了资本家对广大工人的剥削关系。社会主义社会的国民收入,是由摆脱了剥削的劳动者创造出来,它属于社会主义全体劳动者所有,用于满足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国民收入是一个综合性的经济指标。

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能够准确地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速度;国民收入总量,特别是按人口平均的国民收入的数量,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实力和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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