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05页(191字)

指社会主义国家在打碎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以后,按照民主集中制而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它是无产阶级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的行政权和立法权,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阶级本质。我国的政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的行政权和立法权统一集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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