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10页(528字)

指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构成状况以及这些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

社会的阶级结构是由该社会的经济结构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建立之后,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整个社会的阶级结构也相应地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已不再存在,社会主义经济占了绝对优势,个体经济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与此相适应,剥削阶级已经基本消灭,但是,还存在着剥削阶级的残余以及少数新生的剥削分子和其他敌对分子。

社会的基本构成是工人和农民两大劳动阶级。工人阶级是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是社会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领导阶级。

农民是新型的集体农民,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他们以多种形式参加社会劳动,是社会和集体经济的主人。知识分子从来就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它为不同的阶级服务,属于不同的阶级。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知识分子已经不是为资本主义而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绝大多数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从事脑力劳动的工人阶级队伍,同工人、农民一样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此外,在我国现阶段,除上述工人和农民两个劳动阶级外,在城市和乡村的一些范围内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个体劳动者,还有拥护社会主义的各种爱国人士,他们也是我们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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