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现代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15页(517字)

即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

是我国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在本世纪内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在四个现代化中,工业现代化是物质条件,农业现代化是基础,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关键,国防现代化是保证。

把我国建成为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是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一贯主张。它在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重新提出,1977年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及1978年举行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都重申了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并把它规定为新时期的总任务。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仅是实现现代化的四个主要方面,并不是现代化事业的全部。在这个过程中,还会相应地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社会主义法制,并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努力走出一条适合中国情况和特点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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