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24页(520字)

即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物质成果。

它具体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展和人们的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基础,精神文明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它的正确发展方向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大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之中,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单是思想文教部门的任务,而且是各条战线和一切部门的任务,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劳动者、爱国者的共同的长期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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