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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140页(353字)

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的资格。

具有某一国国籍的人,就是该国的公民,依法享有该国公民的权利,并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国籍法是指一个国家制定的有关本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情况,制定本国的国籍法。

确定国籍的原则,世界各国的做法是不同的。

有的采取出生地主义,即出生在该国境内,就具有该国国籍;有的采取血统主义,即依据父母的国籍来确定一个人的国籍;有的是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我国国籍法,是根据我国处理国籍问题的多年实践经验制定的,采取血统主义和出生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我国政府一贯赞成和鼓励居住在国外的华侨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居住国国籍,取得居住国的公民资格,享受该国公民的权利,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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