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行政法辞典

民族事务主管机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197页(298字)

我国人民政府管理民族事务的行政机构。

国务院设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市、县、区人民政府设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事务局、处、科或民族事务办公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区域自治权利,进一步发展国内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加强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地方各级民族事务机构,受同级人民政府领导,其职责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职责基本类似,只是权限不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