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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主管机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04页(213字)

各级政府中对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主管全国宗教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检查推动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的实施,巩固和扩大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调动宗教界的积极因素,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而共同奋斗。它的职责之一是指导各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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