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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禁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32页(314字)

一国出于军事需要或者公共安全利益,限制或者禁止其他国家的航空器飞行的本国领土某些地区的上空。

一国在设立禁区时应考虑其范围和位置的合理性,以免空中航行受到不必要的阻碍。禁区的说明及其修改必须尽快通知缔约各国和国际民航组织,以免他国航空器在不明事实的情况下误入空中禁区。

进入空中禁区的任何航空器应根据主权国的要求,尽速在其领土内指定的机场降落,听候处理。我国飞行管理规则规定:外国民用航空器在我国境内飞行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飞入我国规定的空中禁区。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于飞入空中禁区的外国民用航空器的机长,应给予严肃处理,并对该航空器飞入空中禁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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