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拇指》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希望出版社《世界儿童文学事典》第483页(899字)

童话,作者法国17世纪作家贝洛。

一个穷苦的砍柴工养育了七个男孩,最小的叫“小拇指”。孩子的父母发现不能养活他们,于是将他们弃入森林,但小姆指又带着兄弟们回到了家里。当贫穷再度使父母无以为生时,孩子们又遭遗弃,这次他们彻底迷了路。他们来到一个妖精的屋子,妖精的妻子想瞒过丈夫,不让其发觉,但还是让他发现了。

妖精决定于次日凌晨将他们吃掉。在妖精呼呼大睡的时候,小拇指起来把自己和哥哥们的帽子与妖精的七个女儿头上戴着的金冠换了个儿。

这七个女儿都是妖精:“她们肤色红润,因为她们像父亲那样吃新鲜的肉。他们长着小小的眼睛,钩鼻和很大的嘴,长长的牙齿向两边撑开。

她们还不很坏,但长大后肯定很坏,因为她们早已习惯于吃小孩子的肉,吸小孩子的血。”

妖精半夜醒来,决定上把小拇指兄弟杀死,但由于小拇指已将帽子换成了金冠,妖精割断了自己七个女儿的喉管。妖精发现上当后,立即穿上七里靴出门追赶小拇指兄弟。追了一程,妖精停下来稍歇一会。

他碰巧睡着在小拇指躲着的岩石下边。小拇指悄悄将七里靴从妖精的脚上脱下,穿到自己的脚上。

他来到妖精的家,蒙骗了妖精的妻子,让她交出了所有的金银财宝。于是,小拇指带着这些财富回到父母身边,举家团圆。

贝洛说,并非所有的作家都赞成用这结尾。有作家说,小拇指穿着七里靴去了宫廷,他在那儿有了用武之地,当上了信使,专门在国王与在远地作战的军队之间传递指示和报告,并在宫女与当军官的情人之间传递情书。

故事的第一部分(父母遗弃孩子)有许多类似的作品,如“尼尼劳和尼奈拉”。公元2世纪,拉丁作家海吉尼斯写的神话集中有互换衣服导致错杀自己孩子的故事。

格林兄弟童话《心爱的罗兰》中也有妖精错杀自己女儿的故事。在这书中,巫婆杀了自己的女儿后,穿上“多里靴,跨一步就能走上一个小时才能走到的路”。

贝洛的这则故事最早见之于1729年的《昔日的故事,或昔日的童话》。

上一篇:《灰姑娘》 下一篇:《穿靴子的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