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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使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3页(184字)

官名。

中国唐代中期以后,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特简大臣分判户部、度支,及充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租赋、财政收支和盐铁专卖事务。后唐天成元年(926)委宰相一人专判。长兴元年(930),并为一使,称三司使。北宋沿设,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为最高财政长官,号称计相。

北宋元丰五年(1082)改官制,职掌归并于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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