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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荷卢经济联盟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91页(376字)

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之间的经济联合组织。

比利时和卢森堡自1921年起就结成比卢经济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三国流亡政府于1944年在伦敦签订关税协定,决定在战后建立关税同盟,并向经济联盟发展。

协定于1948年生效,首先废除工业品关税,接着取消进口限额和建立共同对外关税率,并就农产品自由流通和资本与人员的流动达成协议。该联盟为欧州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和西欧经济一体化提供了经验,创造了条件。

1 958年2月,三国在海牙签署《建立比荷卢经济联盟条约》。目标:实现人员、商品、资本和劳务的自由流动;协调经济、财政和社会政策;实施共同的对外经济政策。1960年11月条约生效后,三国间逐步建立起劳动力共同市场,开放了资本和劳务流通,统一邮政和运费率,协调福利政策。1970年废除边境控制,允许人员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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