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务辞典

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94页(346字)

中国税务部门管理体制。

1950年财政部发布《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明确税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各级税务机关均受中央财政部领导,总局以下各级局、所除受其直属上级税务机关领导之外,区管理局并受同级财政部领导,省市以下各级税务局并受所在地同级政府领导,县、旗、市、镇税务局所属税务所并受当地区政府监督;同级政府与上级局意见有抵触时,执行上级局决定。1951年5月1 0日,中共中央转发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关于全国税务会议决议问题的通报》中进一步明确了双重领导与管理体制,税务机关受上级(税务机关)及同级政府双重领导。

1982年3月4日国务院进一步强调税务机构“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上级税务部门领导为主”。

上一篇:双重课税 下一篇:辽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