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务辞典

出入口税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32页(592字)

出入口货物税的简称。

亦称“关税”。中国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对革命根据地的商人、国民党统治区或日伪敌占区的商人来往于根据地和国民党统治区、日伪敌占区贩运的货物所征的税。1933年3月,根据地中央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税条例》和《关税税率表》,征收关税(出入口税)。

革命根据地的出入口税,包括出口税、入口税和通过税三种。

对根据地运往国民党统治区或日伪敌占区的货物,征收出口税;对国民党统治区或日伪敌占区运进根据地销售的货物,征收入口税;对国民党统治区或日伪敌占区的商人运货经过根据地到另一个国民党统治区或日伪敌占区销售的,则征收通过税(或称“过境税”)。税率设计的原则是:1.入口税——根据地不需要的货物进口,征税重些;需要的货物进口,征税轻些;急需的物资进口,可以免税;对奢侈品进口,征重税;对迷信品则禁止进口。

2.出口税——根据地有多余的货物出口,从轻征税,反之则从重征税;重要必需物资,禁止出口;大宗出口的货物,也从轻征税,以鼓励其出口。此外,根据地还根据政策规定减免税办法(如对军需物资和某些公需物资进口免税等)。出入口税的征收不仅增加了根据地的收入,而且对于保护根据地经济,打破国民党或日伪的经济封锁,促进根据地剩余土特产品出口和必需物资进口,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该税全国解放后即停止征收。

上一篇:出厂价格 下一篇:出口补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