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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成法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37页(546字)

中国明代着名的改革家“中兴名相”张居正为整顿田赋采取的措施之一。

考成法是对职官业绩的全面考核制度,它的内容相当严密:要求各衙门设立3本文簿,一本是记载一切章程、法规、计划、进程和往来文书的底簿,另两本是在底簿基础上将粮税征解等重要公务摘出登载,一本分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监察机构六科,由各科长官给事中掌管考核。另一本则送内阁查考。“抚按延迟,则部臣纠之。六部隐蔽,则科臣纠之。

六科隐蔽,则内阁纠之”。做到“名必中实,事可责成”。

这样,月有考,年有稽,层层制约,互相监督,各项政令,有始有终,各官“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考成法始终以催收赋税为考核重点。

所谓“有司以征解为殿最”。如数完成税收任务的有赏,成绩卓着者可以获得升迁;催收不力、征赋不足额的受罚,巡抚和巡按御史听纠,府州县官听调,情节严重的要受停俸以致撤职的处分。考成法的主要目的,在于纠正地方官吏的因循苟且,催收成年旧赋,防止新的欠税,努力完成税收征解任务,解决财政危机。考成法执行以后,各职官希奖惧惩,多能切实负责,不仅“赋以时输”,避免了新的拖欠,还陆续催收了大批积欠,胥吏借机挪用的税粮也得以清理解库。

扭转了多年以来的财政危机。考成法成效显着,一直沿续到明朝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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