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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祖谦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59页(520字)

【生卒】:1137—1181

【介绍】:

南宋哲学家、文学家

字伯恭,学者称东莱先生,婺州(州治今浙江金华)人。曾任着作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和朱熹、张栻齐名,时称“东南三贤”。

他的经济思想主要反映在《历代制度详说》中,涉及田赋,荒政(救荒措施)、货币、盐法等方面,以货币为重点。在田赋问题上,他批评杨炎实行两税法是“千古之罪人”。其理由是“田制虽商鞅乱之于战国,而租税犹有历代之典制。惟两税之法立,古制然后扫地”。如果古国制不能恢复,“纵得薄敛,如汉文帝之复(免)田租,荀悦论豪民收民之资,惟能惠有田之民”。

不能惠无田之民。但在古田制不能恢复的情况下,不得已而求其次,则在赋税制度上保持租庸调的形式也是好的。

他认为“租庸调略有三代之意”,孟子所说的“粟米之征便是租,布缕之征便是调,力役之征便是庸……”。杨炎实行两税法,曾说“二税之外不许诛求一钱”,实际上根本做不到。

如果租庸调还在,外加“暴赋横敛”在“有贤君”或“无军兴”时“自可罢去”,改为两税后这些都已改为正税,就不能罢了。由此,他得出结论说:“大凡治财最不可坏旧法,最不可并省名目,名目既省,则后来复置容易矣”。

其实这是一种保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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