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名义税率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00页(293字)
亦称“农业税法定税率”。
中国农业税规定的纳税人应纳农业税额占计税收入的法定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十条规定,全国的农业税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1%,目前执行的平均税率为8.9%。
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又根据上一级核定的平均税率,分别规定该地区平均税率。各级规定的平均税率以及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纳税人适用税率,都是农业税名义税率。由于农业生产发展,常年产量评定以后长期不变,以及农业税的减免,农业税的实际负担率是远低于农业税的名义税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