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90页(184字)
是指由国家集中支配,用于整个社会需要的那部分纯收入。
它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主要部分,集中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事业,巩固国防和满足劳动者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它的形成是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结果。它的主要来源是国营企业和事业单位上缴的税金和利润,以及集体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缴纳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