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税务辞典

免税分类方法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19页(662字)

对免税分类的方法。

有以下三种:第一,按“免税目的”划分,分为宏观免税和微观免税。宏观免税,指国家从整个国民经济宏观发展决策出发,对一些因各种原因需要鼓励发展的,或于国计民生关系甚大的项目,给予免税。这类免税一般由中央一级决策机关规定,并列入相应税种的条例细则或另行规定下达,免税期限较长或无限期。

微观免税,指对局部的、具体的个别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的某种经营业务(产品)的免税。这类免税一般由中央一级决策机构授权,地方税务机关在规定权限范围内作出决定,其免税范围较小,多为短期免税或专案免税。第二,按“免税期限”划分,分为无期免税、有期免税和一次性免税。

无期免税,指有关税收法规对免税项目未明确规定免税截止期的,属无期免税;有期免税,指有关税收法规对免税项目明确规定了免税截止期的,属有期免税;一次性免税,指对个别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给予一定额度的免税照顾,这种免税多是针对纳税人因遭受特殊困难而无力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对其欠税金额所采取的特殊性措施,这种免税,在税收法规中,一般都列出了特殊困难的适用范围,并不限于何种行业。第三,按“是否办理免税手续”划分,分为无需办理手续的免税和必须办理手续的免税。

无需办理手续的免税,指纳税人不必事先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即可享受免税待遇,这种免税一般发生在纳税人尚未提出免税申请,而税收法规即已明确规定免税,且法规中没有必须另行报批的条文;必须办理手续的免税,指纳税人必须专门备文报请有关税务机关,经批准后方能享受免税照顾的免税。

上一篇:免税品商店 下一篇:税务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