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书籍: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1页(317字)
中国古代一种职官考选制度。
三国魏文帝时,根据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就是州设大中正,郡设中正,由他们按门第将本地人物评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定其高下,报朝廷录用。
凡出身上品的,可以任高官。这种考选制度与汉代察举不同,荐举之责不再属于地方行政长官,而由专职取士的中正官负责。选举办法也较汉代详密。但在实行中,中正官全由世族豪门把持,他们品评人才以门第为重,结果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晋书·刘毅传》)。
因此九品中正制的推荐方法不利于封建中央集权与整个国家的治理,至隋朝渐被废止,为严格的考试制度——科举制度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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