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丰富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0页(311字)

管理工作中促使工作人员积极工作的方法。

具体作法是:(1)不通过负责人,不用评定方法使工作人员直接得到工作结果的反馈。(2)在组织机构内部或外部有一名以整个组织机构为其工作的当事人。

(3)使个人有机会感到自己通过学习新知识在各方面都有所进步。

(4)个人在特定的工作时间内可以安排自己的工作,由个人,而不是由管理者来安排休息时间。(5)个人可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进行工作,并相应地支配工作时间。(6)向工作人员提供少量经费,让他们直接负责开支,工作人员也有权批准一定数额之下的开支。

(7)减少等级限制,允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直接同其他部门的负责人商议,确立个人对工作结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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