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59页(342字)

人事行政中用于人员选拔和录用的一种测试方法。

旨在考察一个人的性格、意志、情绪、兴趣等心理现象,以作为分配适当的工作、担任适当职务的依据。目前,心理测验的侧重点多种多样,有的以考察个人支配欲及放任性为主;有的以考察个人性格中的领导欲及服从性为主;还有的以考察个人职业兴趣为主。本世纪以来,随着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心理测验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它最初在企业管理活动中流行,现已为欧美各国文官考选机关普遍采用。

心理测验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它不通过一般的笔试方法,而是通过按照一系列程序获得的各种行为模式去判断,所以多采用面试或填表格,作为考试方法。心理测验可分为四大类:(1)智力测验。

(2)成就测验。(3)自述性测验或性格测验。

(4)容量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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