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确定理论
书籍: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68页(605字)
一种研究工作人员心理的理论。
由洛克(E.Locke)和瑞安(T.Ryan)首先提出。目标确定理论认为,工作目标和工作兴趣均与工作表现有联系。一般讲,希望成功的愿望越大,工作表现越佳。
具有确定性目标的任务比“尽可能干得好些”这类抽象目标更能激发人们高水平的工作兴趣。目标具有内容和强度这两个要素。目标内容指所追求的目标或活动的性质,它具有指导性影响并决定着人们努力的程度,因为不同的效果需要不同量的努力;目标强度指目标与工作人员的利害关系,它决定着个人努力的方向和水平。目标确定理论还把满足感作为衡量兴趣表现和实际表现之间差异的标志,因为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来确定目标,而目标又决定着人们的行动,所以通过自己的行动实现确定的目标,就能实现个人的价值观要求,从而使人们产生满足感;反之则产生不满足感。目标确定理论所进行的一系列实验表明,专有的目标确定之后,同他人之间的沟通减少,有助于独立情境下的工作表现;目标的难度越大,越有助于较好的工作表现;在正常情况下,大多数人都能接受明确指定的目标;但如果反馈不完全,评价一个人工作表现的信息不足或者错误地低估了他的工作表现,那就不可能确立带有一定难度的目标,他的工作表现也就会受到影响。
实验还表明,让个人参加目标确定过程并不会产生任何消极后果。总之,工作目标确定是工作表现优劣的决定因素,所以管理者必须学会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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