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86页(299字)

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其基本职能为执行审判和监督守法。在资产阶级国家一般就指法院,按其审理的案件的性质可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又可分为普通法院(民事、刑事法院)和专门法院(如宪法法院、军事法院);按法院的审级可分为初审法院、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之间又有许多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法院组织系统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组成;检察机关系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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