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联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89页(377字)

一种国家体制。

它是由若干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为一定的军事、贸易目的而结成的国家联盟。各个成员国地位平等,在内政外交上互不从属,只是在军事、外交、贸易等方面采取统一行动。邦联中,虽有常设机关,但没有统一的立法、财政税收和强有力的中央政权机构。

共同的协商机关是邦联议会,或成员国的首脑会议。

其决议须经各成员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邦联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反映了当时各成员国之间比较薄弱的经济联系,是一种松散的国家联盟。历史上着名的邦联有1776-1787年的美国,1815-1848年的瑞士,1815-1866年的德国。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其成员国由最初的6个发展到现在的10个),1968年成立的由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来西亚等国家组成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实际上也是邦联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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