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18页(803字)

一门以有效管理国家公共事务为目的,以系统研究行政现象规律性为对象的学科。

根据行政现象所涉及到的各类问题,行政学的内容可概括为下列十五个方面:(1)行政原理。(2)行政组织。(3)行政领导。

(4)行政决策。

(5)行政咨询。(6)行政信息。(7)行政方法。(8)人事行政。(9)财务行政。(10)行政事务。

(11)机关管理。(12)行政责任。

(13)行政法规。(14)行政监督。(15)行政改革。从国家行政机构设置层次来划分,行政学还可分为下列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学;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学;城市行政管理学;农村行政管理学等。从社会各个不同的专业来划分,还可分为:经济行政学、教育行政学、科学行政学、交通行政学、工业行政学、商业行政学、福利行政学等。行政学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问题。根据这一宗旨,大多数行政学家认为,行政学作为一门指导国家各级行政活动的理论学科,其研究的方向应该是:(1)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化问题。(2)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问题。

(3)行政管理工作程序的科学化问题。(4)行政管理方法的现代化问题。关于行政学的起源问题,学术界众说不一。有些学者认为,行政学古而有之,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选贤任能”等原则就是行政学的重要理论。

大多数学者则认为:行政现象与国家同时产生,但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产生于近代西方社会。第一个把行政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是美国学者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他于1887年发表了题为《行政研究》的论文。美国学者怀特(Leonard White)于 1926年撰写出版了专着《行政学导论》,自此,行政学逐渐形成其独立的学科体系,在西方社会发展起来。

我国的行政学学科是受西方影响而建立起来的,我国最早的行政学专着即1943年出版的张金鉴着写的《行政管理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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