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62页(405字)

对某一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审核情况的书面报告。

审计人员依事实为根据,依法律和规章制度为准绳,如实地反映被检查单位情况和问题,并发表自己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反映给被检查单位,同时报告审计机构。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人员的报告,按照所反映的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定性准确,定量恰当,不徇私情,秉公办理。审计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进行审计的命令或审计委托书和审计人员的组成。(2)审计工作的计划、步骤和方法。

(3)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基本内容。(4)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和对存在问题的分析。(5)审计人员对被检查单位存在问题的分析、处理意见和有关建议。(6)总结审计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审计水平。

总之,编写审计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和严肃认真的精神,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检查单位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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