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36页(285字)

工作人员脱离其原任职位。

离职有自动离职与被动离职两种。离职的原因有辞职、休职、免职、退休、死亡、辞退、开除等。离职的结果是该工作人员不再担任原有职务、责任,不再享受原职位所赋予的待遇,不再为一定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离职人数的多寡,反映了一个机关或团体的工作环境、发展前途和人际关系等状况是否良好。如果某机关或团体离职人数较多,就应该从工作条件、人际关系、劳动报酬、单位发展前途等因素上寻找原因,从而防止这类现象的产生与发展。目前,世界各国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离职条件和离职程序等都在公务员法或其他有关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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