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门市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61页(336字)

物资供销企业(或物资服务企业)所属的直接从事物资供销(或信托)经济活动的基层经营网点。

一般是企业的内部核算单位,主要为生产企业、机关、团体、文教卫生等单位和城乡居民服务,供应生产维修、保养、科学实验,技术改造等所需的零星物资。它是根据有利于加速物资流转、方便生产、经济合理的原则设置。按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可分为专业门市部、综合门市部、零售门市部新产品试销展销门市部、民用物资门市部、信托门市部等;按所有制性质,可分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联营物资门市部。

合理设置各种门市部,对沟通物资流通渠道,方便用户,满足市场生产和生活零星物资需要,打开销路,扩大物资流转,节约社会劳动,促进生产发展,满足城乡居民需要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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