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储运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61页(442字)

从事物资储存、保管、中转运输等经济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

它是通过为物资部门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企业单位,提供物资收、发、分类、保管、维护、保养、装卸、包装、运输等劳务,为加快物资流通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使物资最后完成生产过程,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物资储运企业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物资流通的主要组织者之一。按其隶属关系,可分为:(1)中央物资储运企业。

包括物资部属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及其所属储运公司和仓库,主要从事国家掌握的机动物资和中央各部中转物资的储存和运输业务;(2)地方物资储运企业,包括地方各级储运公司和仓库,主要从事地方掌握的机动物资,以及物资供销企业和其它部门、企业单位委托的物资储存和运输业务。

它以城市为中心,按经济区域、合理流向、就地组织物资供应的原则设置。实行经济核算的物资储运企业,要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经济活动,在完成储运业务以后,向委托单位收取储运业务收入,以补偿经济活动中的耗费,并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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