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企业基本建设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75页(472字)

反映和预定物资企业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性质、内容、规模、速度、投资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效果)的计划。

即对建筑、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和有关工作加以计划。它是物资部门基本建设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的组成部分,分为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两种。长期计划是与企业经营的长远规划相适应的远景规划。年度计划是根据长期计划的基本要求和计划年度经营任务等具体情况制订的。

企业在进行基本建设前,应先编制基本建设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建设项目、规模、投资额、时间、新增固定资产生产能力(或效果)和有关说明等等。经批准的年度计划,是合理安排基建所需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基本建设拨款或贷款,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财务计划,协调企业与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建设银行、物资供应以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经济关系的依据。物资企业的基本建设主要是新建、扩建、改建仓库房屋、建筑物和经营网点,设备、工具的购置和安装,以及有关工作等。正确制订基本建设计划,是加强企业的物质技术基础,扩大物资流转,改善和提高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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