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奖励基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315页(410字)

用于职工奖励的一种专用基金。

物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基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企业留利或减亏分成中提取形成。建立职工奖励基金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支付职工的各项奖金(不包括节约奖)。它的提取和提取多少,取决于企业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它的分配,取决于职工是否付出了和付出了多少超额劳动。

其使用范围主要是:对先进工作者的奖励和职工完成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后的综合性奖金,急需解决的职工福利设施,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

它的提取和使用,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生活福利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在管理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国家多收,企业多留,职工多得。它的提取数并不是发放数,奖金的发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先提后用,瞻前顾后,留有余地,不搞平均主义,不超支,防止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滥发奖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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