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料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396页(241字)

“送料制”的对称。

亦称“提料制”。由用料单位根据合同、订单、协议或进料计划,亲自到供货单位领取物资的制度。多发生在本埠、本企业范围内。本埠的领料要自备运输工具,主要是汽车。

企业内部领料因数量不等也需要相应的运输工具或搬运设备。领料制对领料单位来说容易造成运输工具和人力的浪费,是很不经济的;对发货单位来说,容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和混乱。

尤其是用料单位由于生产任务的变更或资金不足,不按时领料,会造成物资在供货单位的积压,影响资金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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