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时间参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512页(781字)

按每个事项(节点)计算的时间参数。

包括最早可能开始时间和最迟允许结束时间,分别表示某个事项可能在某一时间开始或允许在某一时间结束的时刻点。事项的最早可能开始时间(Earliest Possible Event Date)以TE(j)或TE(i)表示,它等于从始点起到本事项最长路上所需时间之和。只有从这一时间开始,由该事项发出的紧后工序才可能继续进行。

其计算方法是从始点事项开始(始点事项的最早可能开始时间为零,即TE(1)=0)自左向右逐个事项前进计算,直至终点事项止。

一个箭头事项的TE(j)是由箭尾事项的TE(i)加上工序持续时间t(i,j)确定的。若同时有多个工序进入箭头事项时,则依公式TE(j)=max{TE(i)+t(i,j)}进行计算,即选择其中箭尾事项的最早可能开始时间与工序持续时间之和的最大值作为该箭头事项的最早可能开始时间。

事项最迟允许结束时间(Latest Allowable Event Date)即一个事项的最迟允许完工时间,以TL(i)或TL(j)表示。它是指在这个时刻,该事项如能按期实现就不致影响紧后各工序按时开工。

一项计划的最终事项的TL(n)应等于该计划规定的总完工期。计算各事项的最迟允许结束时间是从终点事项开始,自右向左逐个事项后退计算,直到始点事项。在后退计算时,若未规定计划的总完工期,则规定终点事项n的最迟结束时间等于它的最早可能开始时间,即TL(n)=TE(n)。一个箭尾事项的最迟允许结束时间,依照公式TL(i)=min{TL(j)-t(i,j)}进行计算,即该箭头事项的最迟允许结束时间减去该工序的工序时间。

若该箭尾事项有多条箭线发出,则对每项工序按上式计算之后,取其中最小值作为该箭尾事项的最迟允许结束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必将影响紧后各工序按时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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