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一九〇一年移民限制法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876页(248字)

1901年独立的澳大利亚第一次联邦会议通过的排斥有色人种移民的法案。当年澳大利亚华人约有3.5万(一说3万),加上其他亚太有色人种共4.7万。此法案依据纳塔尔移民限制法案的要求,规定所有申请入境的有色人种移民必须能听写一段50字的任何一种欧洲文字(1905年改为指定文字),欧洲移民则可免试,其目的是为了保持“纯粹的澳大利亚”,防止廉价亚洲劳工的涌入和竞争。又规定凡罪犯、身心有病者、工资太低的雇工以及将造成负担者均不准入境。1958年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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