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重要程度的评价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588页(913字)

在功能评价中,确定同一产品或零部件的每个功能的重要程度所采用的各种定量分析方法。

(1)强制确定法(Forced Decision-FD)。将同一产品或零部件的各个功能,进行一对一的对比,按两者之间的重要程度,分别打分,重要的一方打1分,次要的一方打0分,在全部对比打分完成后,加计每个功能的总得分,再除以全体总分,即得出表明每个功能重要程度的功能评价系数。强制确定法也可用以进行价值工程对象选择和方案评价。

(2)多比例评分法。

在功能之间作一对一对比时,采用的评分比例,灵活多样,以适应功能之间的多种不同的重要差别程度。例如,除了1:0之外,可对双方分别给分09∶0.1,08∶02,07∶03,0604,05∶0.5等不同比例。

在全部对比打分完成后,加计每个功能的总得分,再除以全体总分,即得出每个功能的功能评价系数。(3)04评分法。

比较两个功能的重要性时,可有以下三种评价计分方法,即 非常重要的功能得4分,另一个得0分;比较重要的功能得3分,另一个得1分,对比时认为同等重要,则各得2分。然后计算每个功能的总得分,再除以全体总分,即得出每个功能的功能评价系数。(4)DARE法(Decision Alternative Ratio Evaluation)。将下表(1)栏的各个功能从上到下,逐项移动,将相邻两个功能,作一对一对比,根据两个功能之间的重要程度,确定评价比分。

例如,如果B的打分为1,则A比B重要,应得分2.5;又如,如果C的打分为1,则B比C重要,应得分1.2,如此逐项对比打分,作为暂定重要性系数,填入下表(2)栏。再以最后一项功能的比分定为1,从下到上逐项按暂定重要性系数比分,修正各项功能的比分,例如,E的暂定重要性系数为4,因此,其修正重要性系数为4(即1×4=4);又如,D的暂定重要性系数为0.35,因此,其修正重要性系数为1.4(即4×0.35=1.4),填入下表(3)栏。

然后将各个功能的修正重要性系数,除以各项修正重要性系数之和,即得出各项功能的功能评价系数。DARE法也可用于方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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