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层次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598页(712字)

认为人的行为都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被激励而引起的。

这是美国心理学家斯洛(A.H.Maslow)在1943年提出的一种激励理论。他把人的需要按其重要程度,由低至高依次分为五个层次,即(1)生理的需要,包括衣、食、住、婚等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2)安全的需要,指劳动安全、职业有保障、生病和老年有依靠等;(3)友爱与归属的需要,如愿意与他人交往,建立友谊,互相帮助,形成各种群体,被接受而有所归属;(4)尊重的需要,指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包括名誉、社会地位以及个人能力和工作成就得到人们的承认;(5)自我实现的需要,指有成长发展前途,能够施展聪明才智,实现个人在生活和事业上的抱负。以上各种需要是激励人的行为的因素和动机。一般是按由低层到高层依次发展的。

当较低一级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时,就不再成为激励的因素,而去谋求满足较高一级层次的需要。当然,任何人对于任一层次的需要很难说会得到完全满足,但只要得到基本和足够的满足程度就行。

对此,马斯洛提出了一个假定,认为对一般人来说,生理需要的满足程度达到85%,安全需要达到70%,友爱与归属需要达到50%,尊重需要达到40%,自我实现需要达到10%,就得到了基本和足够程度的满足。这样,在由较低层次需要得到基本满足而向较高层次需要发展时,较低层次的需要并不消失,而只是对行为的影响退居次要的地位。如果一个人对其追求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往往会有失意感,设法到其他地方去寻求满足。因此,企业管理当局应根据不同人和不同层次的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将满足职工的合理需要与企业的经济需要结合起来,以引导、激励和控制职工的行为,实现企业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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