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27页(337字)

社会组织对其注册商品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它包括使用、转让和许可等权利。是一种工业产权。

商标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仿制,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商标权的有效期一般在10年左右,有效期满,可继续注册,继续注册的次数不限。

在一个国家获准的商标权,只在该国境内有效。要在其它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必须向有关国家办理商标注册;或者根据保护商标的国际条约;向有关国际组织中请注册。

各国对商标权的取得所适用的法律原则不尽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使用在先来确定商标权;(2)以注册在先来确定商标权;(3)以在规定期间内对注册商品无人提出指控来确定商标权。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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