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市场管理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118页(306字)
国家对文物流通的行政管理。
文物是古人遗留下来的一切有形的文化物品,大致分为:书画碑帖、金石瓷陶、竹木牙漆、珠宝翠钻、服装刺绣等。埋葬在地下的历史文物统属国家财产,发掘出来的出土文物,一律无代价地收归国家所有。散落在民间的叫流散文物。文物是特殊的商品,国家规定必须归口经营,统一收购,统一价格,加强管理。
一切流散文物统归国家开设的文物商店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交易。珍贵历史文物不准出口。
一般文物(指1795年以后的文物,但数量较少、价值较高的文物不包括在内)的出口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由文物商店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和外商洽谈文物的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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