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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油料杂质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667页(452字)

掺杂在粮食、油料中没有食(使)用价值的物质。

它是评价粮食、油料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以百分率表示。

在粮油标准中对影响本品质量的异品种籽粒也归属于杂质。杂质不仅关系到粮食、油料的食(使)用品质,也给保管、加工带来不利影响。

有的杂质,如有毒草籽和针状金属物等,还会给人畜带来毒害作用。杂质分为四类:第一类筛下物,即通过标准中规定的筛层的筛下物质。第二类无机杂质,包括泥土、砂石、砖瓦块、陶瓷碎片、矿物质、金属物等无机杂质。第三类有机杂质,又分若干种:1.霉坏粒,即完全或绝大部分已霉烂、变质、腐朽,失去使用价值的籽粒及碎片;2.植物根、茎、叶、芒、壳、皮等;3.杂草种子、稗粒及无助于本品使用价值的异种粮粒和病害粒等;4.昆虫驱体及其他动物性物质等。

第四类其他杂质,即本品中无食用价值的籽粒及不属于上述三类的杂质。此外,标准中还将体积明显大于本品的颗粒称为大型杂质,大型杂质以外的杂质称为小型杂质,检验时大型杂质用手拣法,小型杂质用筛选法,分别计算含量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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